疫情期间,长寿区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一是全面部署,加强指导。区教委全面谋划和部署全区资助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指导各校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学生资助方案,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二是家校沟通,精准摸排。各学校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平台”等,进行数据比对。利用电话、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对本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生本人或家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受助对象全覆盖、无遗漏。目前已确认将云集镇中心校1名患新冠肺炎(已治愈)的学生,纳入2020春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予以保障。
三是保障资金,及时资助。坚持“停学不停资助”原则,提前下达各学段学校(含幼儿园)资助经费949.9万元,各校(园)将资助金通过银行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上;提前下达公用经费3448.1万元,支持各校多渠道采购防疫物资,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防疫资金有保障。
四是建立机制,缓还代偿。建立助学贷款延后还款和代偿机制。对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助学贷款借款大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的,及时启动救助机制,实施还款救助,尽快为其一次性代偿。目前,累计救助1人1646.96元,缓还1人189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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