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将于近日全面落实到位,预计可为渝北区参保企业减少社保缴费10亿元、缓解资金压力15亿元。
“免”——对中、小、微型企业免征2020年2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减”——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至4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中小微企业2月至6月,大型企业2月至4月),可申请缓缴从2020年2月开始的当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最长可延长6个月(即:2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7月,3月应缴费最长可延长至8月,依此类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免”“减”政策享受无需企业申报审批,由市人社局会同市统计局按照相关文件固定划分企业类型直接减免。2020年1季度的社保费缓缴已执行到位,税务缴费平台的缴费期限已延长至4月30日;2020年4月30之后因经营困难还需继续申请缓缴的企业,可自行通过重庆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申请缓缴。
|